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长期失去联系超过五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知》(京人发〔2007〕51号)文件和存档协议,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对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公示,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原档案托管关系。(后附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 010-62218764、62229630、62229631(办公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 010-82255950、62091438(办公地址:海淀区北太平庄城建大厦A座605室) 公示名单(第一期)
2007年12月21日公示名单 朱朝辉(1995L070) 祝 峤(1995L088) 牛锡哲(1995L106) 李振福(1995L111) 邓 浩(1996J022) 王 茜(1996L134) 李春来(1997L119) 孙彦平(1997L141) 王贵堂(1998J010) 孙爱华(1998L021) 周 彦(1998L026) 张国华(1998L036) 杨 利(1998L072) 苏万成(1998L119) 李 洁(1998L126) 刘 艳(1998L130) 熊一山(1999L058) 刘 田(1999L093) 徐继光(1999L107) 黄炜煜(2000L022) 刘 震(2000L093) 谢 雯(C2000J001) 徐 磊(C2000J030) 陈 岩(2001L033) 成志强(B2001L005) 李可平(A1999L004) 卢金海(A1999L007) 韩兆忠(A1999L014) 郑超英(A1999L025) 裴宇韬(A1999L026) 何 松(A1999L036) 黄业宏(A2000L001) 幸 青(A2000L002) 白克武(A2000L013) 马景良(A2000L017) 韩 雪(A2000L026) 余 琬(A2000L038) 李来水(A2001L009) 宋晓华(A2001L016) 张有军(A2001L020)
关于预交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有色人才中心各位存档人员: 目前,由于07年社保缴费基数未定,暂时无法按准确金额收费,为不使您的医疗保险中断,请您于3月20日前到我中心预交部分养老、失业、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等费用3000元,逾期未交,从07年4月开始,您的医疗保险将中断,医疗保险中断期间看病所发生的费用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4月份社保基数确定后,请您再来人才中心按实际缴费金额补齐各项保险费用,避免以后各月发生断交,给您自身利益造成损失。 另:1、根据2007年新实施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精神,从07年4月起,养老、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规定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以后最低缴费基数逐年提高,最终到2011年最低缴费基数达到社评工资的60%)。 2、新的养老保险办法,同时调整了计发养老金的标准,对缴费时间长、缴费基数高的参保人员,计发养老金时也将与缴费时间短、缴费基数低的有所区别。 请广大存档人员注意关注各媒体有关新政策报道。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人事代理部
2007年3月5日
关于2007预交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解答 1、问:您好!2007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还是规定为本市最低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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