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办理须知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 填写有色人才中心住房公积金登记表; 二、 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同志可采取按季度、半年、一年三种方式付款,每月20日前将公积金交至本中心,过期不交者视同封存; 三、 启封或封存住房公积金须在当月20日前通知本中心,没有及时告知的将从次月变更; 四、 转入住房公积金; (1) 首先由本中心根据存档人员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的内容,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2) 存档人员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到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 五、 转出住房公积金 (1) 首先由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存档人员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2) 存档人员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到本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 六、 退休支取 (1) 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 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劳动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七、 外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方法 A:外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在汇票上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 号:11001008500053000881 银 行:建行城建支行 行 号:85 B:同时要做跟单电汇,并在跟单电汇上注明以下内容: 转入管理部:西城第一管理部 转入单位名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转入单位编号:009602 转入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外地公积金转入,本人需填写人才中心开户证明,人才中心为其办好开户手续后,只需告诉其以上内容而不用再开具转移通知书。异地买房,北京市公积金可以支取,但不能作公积金贷款。
共 1 页 第 1 页
首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 页
当前第 1 页 跳转至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