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欧盟 European Union】
日期:2010-11-01 浏览

(一)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欧盟)现共有27个成员国,总人口4.8亿。它是集政治实体与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其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1] 走工业化发展道路是欧盟各成员国的一个显著特征,鉴于职业教育对于工业化发展的特殊意义,致力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改革与发展已成为欧盟各国的一个必然抉择。

1.制定基础性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框架

进入21世纪,应对全球化、知识经济与技术更新,以及区域人口变化趋势所带来的挑战,欧盟在制定职教发展战略、确立未来目标和确定优先领域方面逐层巩固深化、稳步迈进,“质量、合作、公平、流动、透明、开放”成为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VET)政策的基本着眼点,建立“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区”成为各成员国共同努力的目标。

新世纪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概览[2]

2000年

里斯本战略

(共同的发展战略)

到2010年,使欧盟成为世界上以创新和知识为基础的、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推动经济的增长,建设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

2001年

斯德哥尔摩欧盟理事会

(共同的未来目标)

l   提高欧盟教育与培训的质量与效率;

l   使所有人都可以更加方便地进入教育与培训体系;

l   向全世界开放教育与培训系统

2002年

(1)欧盟巴塞罗那理事会

 

 

l   基于遵循既定目标的工作计划;

l    2010年,教育与培训体系成为世界质量样板;

l   欧盟终身学习战略框架

(2)《哥本哈根宣言》

l   加强欧盟在VET共同优先领域与政策工具方面的合作

l   加强欧洲维度;

l   提高透明度、信息与指导;

l   认可能力与资格;

l   促进质量保证

2004年

《马斯特里赫特公报》

l   回顾哥本哈根进程进展

l   欧盟及国家层面的优先领域

2006年

《赫尔辛基公报》

l   提高VET的质量与吸引力

l   进一步开发并实施相关工具

l   加强互相学习

l   鼓励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2007年

萨洛尼卡会议:建立欧洲VET区

l   更多地投资于人力资本,尤其是VET;

l   强调公平与效率并举;

l   改善进入VET的路径;

l   明确未来的技能需求,以提高VET的实用性及相关投资的有效性;

l   加强对VET体系的治理

 

2.制定指导性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计划

进入21世纪,在欧盟教育与培训政策文件中影响最大、最具有指导性和纲领性的政策文件是2002年出台的《2010年教育与培训工作计划》(Detailed work programme on the follow-up of the objective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s in Europe)。该计划将教育与培训对于欧盟乃至整个欧洲发展的重要作用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它主要体现在:

(1)工作形式层面:强调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工具,如“指数与基准、对最好的实践进行比较、定期的监控、评估与互评”;

(2)工作内容层面:强调质量、终身学习及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开放与合作。

实施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各成员国逐步发展各自的政策体系”[3]

在实施过程中,欧盟更加明确了近一步改进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四个优先领域[4]

——改善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形象并提高其吸引力,包括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社会地位,增加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参与率;

——提升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质量,推动其改革与创新;

——关注并把握知识经济中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包括职业资格水平与人口的变化趋势,尤其是老龄人口;

——增强社会凝聚力,特别是关注低技能、低素质人口及其他处于危境之中的社会弱势群体。

3.制定可操作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措施

1)建立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共同质量保证框架(CQAF)

2004年5月,欧盟教育理事会通过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共同质量保证体系框架” (CQAF),它包括模式、方法、监控与测量在内的四大要素,每个要素都有一套为各方共同认可的核心质量标准,其目标是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质量,促进建立职业教育与培训学分转换制度,提高能力与资格的透明度、可比性,以及各国间的互信互认。“职业教育与培训共同质量保证体系框架” 的建立为完善欧盟国家质量保证体系的奠定了基础。

2) 确定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的优先领域与措施:

促进合作与交流,一直是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领域的一个重要关注点,2002年《哥本哈根宣言》的发布是其标志性的体现,在这之后发布的《马斯特里赫特公报》和《赫尔辛基公报》,则进一步明确了欧盟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里合作的优先领域及政策措施。

2   欧盟VET合作的优先领域与措施

2002年《哥本哈根宣言》

l   加强欧洲维度

l   提高透明度,信息与指导体系

l   能力与资格的认可

l   促进质量保证

2004年《马斯特里赫特公报》:

l   将《哥本哈根宣言》中提出的政策工具付诸实施,包括:质量保证、证书认可、职业指导与咨询及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通行证(EUROPASS)

l   提高公共与私人的投资,采取激励性措施鼓励培训,合理利用欧盟基金

l   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

l   开发灵活而具个性化的学习路径

l   加强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规划,与社会合作伙伴的合作,明确技能需求

l   开发更好的教学策略,创建好的学习环境

l   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师与培训者的能力

l   发展欧洲资格框架和欧洲VET学分体系;明确教师与培训者的学习需求;改善对职业教育与培训数据的统计

2006年《赫尔辛基公报》

l   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形象、地位与吸引力;改善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治理

l   进一步开发、测试并实施共同工具(EQF、ECVET、CQAF/ENQA-VET、Europass)

l   更加系统化的彼此互学;更全面更准确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统计数据

l   促进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致力于哥本哈根进程的实施

3)强调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公平与效率

2006年9月8日,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发布了欧盟委员会提交的题为《欧洲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效率与公平》的通讯。通讯强调,如果要实现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目标,促进更快增长、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社会平等,教育与培训既要有效率又要有公平。欧盟各国推动教育与培训系统现代化的过程要以获得更大效率和成本效益为驱动,但欧盟委员会认为效率并不一定要以牺牲公平为代价。[6]

因此,欧盟指出要特别给予弱势群体同等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欧盟建议各成员国:建立并发展从职业教育到继续学习和就业的畅通而又多样化的路径;致力于完善并提高针对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的公共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通过鼓励区域和地方一级的利益相关方伙伴关系、促进私营部门的参与;大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并增强其实用性。[7]

4) 促进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自由流动

鉴于人员、商品、服务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对欧盟内部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为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内的流动,欧盟委员会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达·芬奇计划”,旨在促进各成员国间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教师、学生、行政管理人员与培训人员的合作研究和人员交流。2006年12月,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共同体内教育与培训跨国流动:欧洲流动质量宪章》的建议书,为确保流动质量提出了指导方针,并强调了准备、监控、指导以及对参与培训或学习的人员的学习经历和所获资格的转换与认可的重要性。

欧盟促进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流动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1)EQF(Europe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欧洲资格框架);

(2)ECVET(European Credit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欧洲VET学分体系);

Europass(欧洲通行证)体系。

引入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开放式协作”(the open method of coordination, OMC)机制

2003年3月,在里斯本召开的欧盟理事会提出将“开放式协作”运用于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其目的在于,在不干涉到各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的前提下,帮助各成员国按照欧盟所提出的总体战略目标,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政策措施。里斯本结论中指出:引入“开放式协作”的目的是将其作为推广成员国成功经验的有效机制,实现各国职业教育与培训在更大程度上的趋同,以达成欧盟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