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09-06-23 浏览
中色协人综字[2009]0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有色金属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有色金属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搭建有色金属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平台,提供职称评审渠道,根据有色金属行业各单位的需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决定接受单位委托,开展 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评审条件(可登录“有色人才网”下载)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初评并报送评审材料。
  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报送 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有色人才[2009]18号)。
                       二○○九年四月九日
有色人才[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色协人综字[2009]006号)的精神,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程(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经济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有色金属行业从事生产、科研、管理工作且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且没有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初审程序
  (一)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评审条件,按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申报。
  (二)组织评议和推荐。各单位应成立由五人以上组成的专家评议组(或评委会),根据相应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经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后方可推荐。投票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中,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或专家组组长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破格申报。对于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除进行上述(二)的程序外,呈报单位还应提交《破格晋升申请报告》,说明申报人员符合的破格条款,并请同行专家给予具体的、写实性的阐述和证明,写出《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一份)。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登记卡》及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成绩合格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等证明材料。
  (三)《综合材料》。
  (四)送审论文。
  (五)著作、论文、报告等反映申报人员学术、技术、工作成果材料的复印件。
  (六)《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七)《破格晋升申请报告》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
  (八)各种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原为非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高级工程师后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应将非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须由人事部门与原件认真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以保证复印件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请在报送材料前,详细检查上述材料是否齐全。
  申报单位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九)当地省级职改部门关于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委托评审函》,并注明本次申报情况、专业组评议情况及推荐过程(《委托评审函》撰写内容请参照《委托评审函》试样)。
  (十一)打印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及Execl表格数据文件。
  (十二)每人一张小二寸(2.6×3.6cm)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请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并由单位统一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按系列、专业分类排序粘贴后,集中装入一个袋内)。
  四、注意事项
  (一)外语要求按照《关于完善有色金属行业职称外语条件相关事宜的通知》(中色职改字〔2007〕01号)执行。
  (二)各单位的评议和推荐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有关评审的文件、申报的条件均应该公开。
  (三)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现任职资格必须是高级工程师,现任职资格为非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先申请转评为高级工程师,下一年度起可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四)《综合材料》应由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负责组织撰写,要如实反映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水平,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送审论文要求独著且未公开发表,一般不少于4000字,应按照论文格式(包括:题目、摘要、关键字、内容、参考文献等部分)打印,并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生产企业的申报人员,可与评审条件中“专著与论文”条款所要求的论文数量合并计算。
  (六)发表的著作、论文、报告,应提供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内容的复印件。未公开发表的文章需提供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撰写的推荐意见。
  (七)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应提交在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论文、著作、综合材料、成果和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论文、著作、综合材料、成果和业绩。
  (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内容应真实准确,业绩栏内容一定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要把取得现任职资格以后的主要业绩和论文反映出来。可按以下方式摘录:以何种身份完成何项任务(课题、工程)、达到的水平或获奖情况,公认的理论水平或经济效益状况,撰写文章情况等。字数不得超过144个字。
  (九)请将评审材料按每人一袋装好,贴好封面,并填写完整封面内容。
  (十)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的各种表格、封面等详细情况请登陆“有色人才网”(www.ysrencai.com),在“职称评审”栏目下点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后下载。
  五、申报时间及通讯地址
  请各单位于2009年8月14日前将评审材料邮寄或送至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专业人才部(邮寄时请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九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7号楼402室
  邮编:100048
  联系人:谢承杰、连仁杰
  联系电话(传真):010-62254235
  评审工作相关事宜也可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联系:
  联系人:靳建新、赵文嫣
  联系电话:010-63971841、63971842 传真:010-63971843
  六、评审服务费
  本着“收支平衡,以支定收”的原则收取评审服务费,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服务费每人400元,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服务费每人500元。请各单位于2009年8月14日前统一交到或汇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各系列的申报人数及金额。
开户单位: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新街市支行
  帐号:0200002909014456032
  注:在评审会之后评审材料需要邮寄退回时,请填写《评审材料邮寄返回委托单》,并按每份材料10元缴纳邮寄费。《评审材料邮寄返回委托单》和邮寄费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交。评审材料由人才中心统一保管至次年2月底,期间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取回,逾期未取者视为授权由人才中心统一安排销毁。
                        二○○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1: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2:有色金属行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4:单位申报一览表
  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6: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登记卡
  附件7:发表文章登记表
  附件8: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申报职称人员基本信息简表
  附件9:委托评审函(样本)
  附件10:申报职称材料注意事项
  附件1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职称评审材料袋封面
  附件12:评审材料邮寄返回委托单
  附件13: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名
  附件14:关于完善有色金属行业职称外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