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12-02-24 浏览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有色鉴定[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继续组织开展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为统筹安排、规范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按照国家倡导的“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取消比例限额,凡符合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相应等级的资格考评。对掌握高超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技师申报条件。鼓励更多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具备高超技能的人员参加考评,打破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的限制。
  二、考评条件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按《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见附件1)中的规定执行,技师考评年限可参考《技师考评年限简表》(见附件2)。
  三、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审分为企业初审和行业终审。具体办法见《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见附件3)。
  四、考评职业(工种)范围
  考评职业(工种)范围主要为有色金属生产相关的职业(工种),包括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及相关领域(见附件4)。
  五、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对掌握高超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业绩,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经单位推荐,企业考评组初审通过后,可打破资历限定破格申报技师考评。破格申报人员除提交常规申报材料外,须由申报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推荐意见》(撰写要求参考《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注意事项》,见附件5)。
  六、直接申报
  符合直接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的人员,可不经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直接申报,具体参见《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
  七、晋级培训
  技师、高级技师晋级培训由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培训时应优先使用已经出版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见附件6),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有色金属生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或各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要求组织培训,没有颁布标准的职业(工种)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120标准学时。
  凡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此证书由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证书式样见附件7)的人员,考评年限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或《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中有培训的条款执行。
  八、公示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其基本信息(申报职业、申报等级、学历、本工种工龄等)和主要业绩等由申报单位统一组织公示(见附件8),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公示情况报告》(见附件9)。
  九、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
  1.《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0)。
  在《呈报表》的封面、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申报单位初审评委会意见、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处必须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2.《技术总结(或论文)》1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电子版(个人技术总结或论文文件命名方式:申报单位+姓名)由申报单位统一打包(文件夹命名方式:申报单位+技术总结)并发送至cntrc@263.net。
  3.《技术总结(或论文)答辩登记表》1份(见附件11),申报高级技师考评必须答辩,申报技师考评是否答辩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4.《综合材料》1份,字数在1000字以上。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6.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其他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破格申报推荐意见》(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1份。
  以上为申报人员个人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由人事或劳资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材料齐全后将上述材料按每人一袋装好,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职业(工种)名称、职业(工种)编码、等级、申报材料目录等(封面式样见附件12)。
  以下为公共材料,由申报单位准备并统一装袋(封面式样见附件13)。

  8.《公示情况报告》。
  9.照片:申报人员每人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照片按职业(工种)分开,同一职业(工种)内按照姓氏拼音排序 (式样见附件14)。
  10.培训使用的教材大纲(目录)、考试试题(分职业工种、分等级排列)。
  11.申报单位应撰写《技师、高级技师申评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15),内容应包括本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概况(分职业工种、分等级对应的报名人数,推荐人数,培训的时间、地点、学时、教师情况,培训教材使用情况,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情况,高级考评员聘用情况,质量督导员督导情况等信息)。
  12.质量督导员填写的《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导报告》(见附件16)。
  13.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及答辩现场录像资料或照片(电子版)。
  14.《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7、18)原件加盖人事或劳资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ntrc@263.net。
  十、考评服务费
  本着“收支平衡,以支定收”的原则收取服务费,申报技师考评服务费每人200元,申报高级技师考评服务费每人400元。申报材料需要邮寄返回的单位,请填写《申报材料邮寄返回委托单》(见附件19),并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评审服务费和材料邮寄费(每份材料邮寄费4元)统一汇寄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与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合署办公,汇款请注明单位及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数)。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申报材料保存至次年2月底,逾期视为授权统一销毁。
  账户名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行号493)
  账  号:0200049309201140604
  十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12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7号楼402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杜光宝 连仁杰 谢承杰
  电  话:010-68790289 010-62254235
  传  真:010-68790585 E-mail:cntrc@263.net
  附件: 1.《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
     2.《技师考评年限简表》
     3.《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4.《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职业(工种)范围》
     5.《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注意事项》
     6.《已颁布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及培训教程》
     7.《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式样)
     8.《公示》
     9.《公示情况报告》
     10.《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
     11.《技术总结(或论文)答辩登记表》
     12.个人申报材料袋封面(式样)
     13.公共材料袋封面(式样)
     14.照片粘贴式样
     15.《技师、高级技师申评报告》
     16.《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导报告》
     17.《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18.《2012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技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19.《申报材料邮寄返回委托单》
  以上附件可登录“有色人才网”(www.ysrencai.com),进入“技能鉴定”栏目,点击“最新布置工作通知”查询、下载。
                       
主题词:技师 高级技师 考评 通知


抄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


抄送:中国铝业公司人力资源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2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