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有色地调中心)是正局级事业单位,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从事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调查、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业务。拥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遥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钻探施工等甲级资质,以及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公开招聘2名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国家高等教育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职位
部门 |
招聘人数 |
岗位 |
生源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地质处 |
1 |
地质技术员 |
京内 |
地质学类、地质类 |
本科 |
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
地质处 |
1 |
助理地质工程师或地质工程师 |
京外 |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硕士 研究生 |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7年4月12日前将个人简历及《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cnncmhr@126.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学历+学校名称。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确认面试人员入围人选。
(四)面试及笔试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及笔试。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联 系 人:赵仕玲
联系电话:84922887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