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出台“就业困难学生”标准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08-04-01 浏览


天津师范大学出台“就业困难学生”标准



    高校毕业生求职找工作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因为自身或客观等各种原因造成“屡试屡败”,往往会给毕业生及其家庭带来不小的苦恼。为了帮助毕业生充分就业,天津师范大学就业指导部门通过对学生具体情况的分析,在全市高校中率先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了界定,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制定相关的帮扶计划,帮助这些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顺利走上社会。
    天津师范大学制定出台的“就业困难学生界定标准”包括6个方面的标准。
    一是就业经济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就业经济困难主要涉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零就业家庭、父母均为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单亲家庭4个方面。
    二是就业形象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身体健康状况或体貌条件明显欠佳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就业形象困难主要涉及本人身体残疾、本人长期患有身体疾病、本人身高、体型、相貌等条件明显欠佳3个方面。
    三是就业专业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专业选择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包括学生所学专业无直接对口就业渠道、所学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失衡等。
    四是就业能力困难,主要是指学生个人能力明显低于职业基本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
    五是就业心理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心理素质偏低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包括就业心理准备不足、就业心理负担过重、就业心理恐慌等。
    六是就业观念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为择业观念和择业方法不能适应现实社会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主要包括抱有“宁愿出国戴光环、不在国内做职员”、“宁到外企做职员,不到中小企业做骨干”等观念的学生,以及就业期望过高,对就业市场缺乏冷静认识的学生等。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鑫表示,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界定,目的就是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就业帮扶和专门地指导,提高这些学生的就业能力,提高他们走上社会的信心。而不是要将就业暂时遇到困难的学生划分出来、冷眼相看。
    根据这一界定标准,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和就业指导老师将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帮扶,并制定针对学生具体情况的帮扶政策。如对就业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提供求职资金、优先提供招聘信息等方式进行帮助扶持。对就业形象困难的学生进行职场形象指导。对就业专业困难和就业能力困难的学生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就业心理困难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逾越自己的心理障碍。为就业观念困难的学生开办有针对性的讲座,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求职之路等。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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