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创新,我司决定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并依托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建立管理和交流平台。为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附件(请从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下载,网址:www.tvet.org.cn),并于2月7日前报我司综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ningrui@moe.edu.cn。
联系人:梁卿、宁锐
联系电话:010-66097741、6609627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