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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1]1号)要求,提高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工作水平,按照工作安排,定于2011年5月28-29日举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稳步推进建设计划实施,引导项目学校把握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工作,以促进项目学校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会议内容 以规范文件为依据,部门解读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要求;以复核规则为基础,专家介绍编制技术和相关要求;以案例分析为切入点,代表研讨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的问题、经验和方法。 三、与会人员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的代表,主要是主持、参与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工作的同志,或者是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核心成员。 四、会议安排 研讨会委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承办,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协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及具体会务安排等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5月28日~29日,27日报到,29日晚上18点后可离会。会议地点: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六、组织报名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省(区、市)示范学校相关人员参会。每所项目学校限报2人(由于会议场所容量有限,请勿超员)。与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并于5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时报至“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七、联系方式 1.“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综合处 联 系 人:赵立文 电 话:010-66096272;13701250355 电子邮件:GJSFX@moe.edu.cn 2.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联 系 人:张紫芳 电 话:18918700325 电子邮件:zhangzf@shitac.net 附件:研讨会回执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代章)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