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注册有色金属行业国家级竞赛裁判员证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有色鉴定〔2013〕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核注册有关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度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核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注册的范围
2011年并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和证卡的裁判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审核注册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按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劳赛组办发[2003]2号)有关规定,每两年对裁判员证书进行一次审核注册。目前,上述38名裁判员证卡即将到期,我中心需在2013年4月10日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有关审核注册手续。
(二)审核注册申报材料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胸卡
3.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
4.一寸彩色照片1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2张请自行贴在审验申请表上)
三、工作要求
为保证国家级裁判员审核注册进行,请各单位通知名单中涉及到你单位的有关人员,做好裁判员证卡的审核注册工作,并于2013年4月1日前将裁判员证书、胸卡等相关材料邮寄到我中心。
联系人:张 艳 连仁杰
联系电话:010-62254235
电子信箱:zhangyan_662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402室
邮政编码:100048
四、换证费用100元/人
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1日前汇款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单位信息。
开户单位: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行 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493)
账 号:0200 0493 0920 1140 604
附件1:2011年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名单
附件2: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申请表
主题词:审核注册 裁判员证卡 通知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3年3月18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