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7年度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1-02 浏览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有关精神,“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通过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体系、创新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的工作要求,现就2007年度计划的申报与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计划的任务内容

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任务包括:

1.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我省190名教师参加中央财政支持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实施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落实本年度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

3.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中央财政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聘请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紧缺专业兼职教师。

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

各地根据2007年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专业目录(附件1)和各地区培训名额分配(附件2),结合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上报本年度拟参加培训的专业和人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3)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7年度人员汇总表》(附件4)。

2.申报要求

①各地推荐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选,应遵循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兼顾不同专业的合理分布。

②推荐人选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时间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经费申报要求

各地根据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填写《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2007年度经费申请表》(附件5),申报拟资助的学校、专业和经费使用方案。

拟资助学校一般应为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拟资助专业一般应为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或特色专业。

四、材料报送的要求及相关联系方式

各地请于1月25日之前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3)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7年度人员汇总表》(附件4)、《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2007年度经费申请表》(附件5)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一式两份。

上述需报送的材料,除以纸质形式按要求份数上报外,同时须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表格可登录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浏览并下载,网址:http://www.cvae.com.cn

联系人:李春福

电 话:0431-82722108

传 真:0431-82722108

电子信箱:lichunfu888999@sina.com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7年度培训专业目录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7年度名额分配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07年度人员汇总表

5.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2007年度经费申请表

附件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