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招录大学生 政府补贴社保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1-10-11 浏览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通讯员冯华强)企业招录大学生,政府给予社保补贴,未就业学生参加见习,每人每月可获500元生活补贴,中介成功给大学生介绍工作可获政府奖赏的介绍费。昨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转发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毕业生创业:

  可获10万元贴息贷款

  《通知》规定,对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履行劳动合同时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本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毕业年度内的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150元岗位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获10万元贴息贷款,经营项目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贷款期内给予全额贴息;自主创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市级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免费创业培训。同时可获得4000元创业资助,并对高校毕业生同时在市或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超过6个月的,再给予1500元的创业资助鼓励。

  见习期:

  政府每月发500元

  《通知》还规定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通知》扩大了见习补贴范围,高校毕业生参加市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安排在卫生服务、社区(村)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岗位就业见习的,也可以享受见习补贴。

  为鼓励职业中介机构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通知》对本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成功介绍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责任编辑: 李平沙 ]

1 1 首页| 前页| 下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