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贯彻教产合作、社会参与、充分开放的大赛理念,保障赛事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发布《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计划》,启动大赛合作企业征集工作。有意向支持大赛的企业,可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提交合作意向书。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制定具体合作方案。
本次征集面向《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8号)涉及的所有赛项。对于竞赛平台没有变化的已有赛项,将优先考虑曾经与大赛建立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参与合作;对于新增设备或软件的已有赛项和新增赛项,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合作企业的申报情况,采用公开竞争的形式决定竞赛平台。2014年大赛合作意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
企业合作意向书的内容应详尽,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所有资料。
联系方式: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
地 址:北京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联 系 人:娄权鑫 吴清华
联系电话:010-66096809
传 真:010-66096809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2014@chinaskills.org
附件: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计划
2.企业合作协议书基本内容框架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代章)
2014年1月24日
附件1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计划
为保障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筹备和举行,贯彻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充分开放的办赛理念,保证合作企业享有使用大赛品牌进行市场开发的权利,特制订本计划。
一、计划宗旨
(一)保证和推进大赛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
(二)促进校企合作、教产合作提升办赛水平,提升大赛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三)深化校企合作,扩大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与沟通。
(四)保证大赛获得更加充足、稳定的组织经费和全面可靠的技术、服务支持。
(五)为合作企业提供独特的展示平台,通过大赛平台宣传提高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展现企业社会责任。
二、合作类别
大赛合作企业包括三个类别:
(一)竞赛合作伙伴。向大赛提供数额较大的经费或实物赞助,并与大赛长期合作。合作企业可优先申请成为竞赛器材供应商。
(二)竞赛器材供应商。向大赛提供赛项专业器材服务,同时向大赛提供赞助。大赛将根据需要认定独家供应商和一般供应商。
(三)竞赛赞助商。向大赛提供一定的经费、实物赞助或提供一定规模的服务。
不同类别合作企业均可在大赛平台享有不同的市场宣传收益。
单项赛事冠名企业原则上需承担该赛项的全部或不少于80%的设备、耗材和举办经费。
三、合作企业权益
以权益回报对应投入贡献作为基本原则。权益回报的内容包括经大赛执委会同意,在所属行业内使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志和称谓的市场营销权、提供产品和服务、媒体和公关活动、广告机会、活动优先合作、现场接待、荣誉待遇、单项赛事冠名权等。
四、计划实施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原则,根据不同的行业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方式:
1.全面征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开征集企业合作意向,对于大赛新增赛项和竞赛平台调整的已有赛项,以意向合作企业公开竞争的形式确定相关赛项的竞赛平台。
2. 定向征集,向具备技术条件或已表达过合作愿望的企业发出征集合作邀请。
3. 直接商洽,直接与符合技术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4. 分阶段确定,合作方案将分阶段评估确定,与前一阶段确定的合作内容有冲突的合作意向不再受理。
(二)实施步骤
1.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征集内容知会企业或向企业征集合作意向。
2. 企业提交合作意向书。
3.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对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4.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组织意向合作企业公开竞争答辩。
5.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与企业洽谈合作方案。
6. 形成正式的合作方案。
7. 报主管部门核准合作方案。
8. 公示合作企业。
9.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与合作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实际操作中,以上步骤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五、合作企业参考条件
(一)以社会效益和公益性目标作为参与大赛的首要目的。
(二)在产业、行业中具有良好的声誉,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与大赛的理念和声誉不相抵触。
(三)竞赛所用设备和软件在社会生产领域及职业院校教学使用的通用性。
(四)财务能力能够满足合作内容所涉及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五)能在自身市场推广方面为大赛宣传做出积极的努力。
(六)提供给赛事的设备技术可靠、产品成熟,且符合环保标准。承诺面向备赛学校(含地方选拔赛)销售的大赛指定设备价格不高于合作前的市场政府采购价格。
(七)与往届大赛合作的经历、贡献和表现。
(八)遵守大赛执委会做出的一切关于企业合作计划的决定。
六、合作内容
(一)经费赞助。
(二)赛项主要通用器材: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杀毒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常用工具、考试软件、信号屏蔽仪、比赛用耗材、办公设备及用品、通讯设备、计时设备、评分工具。
(三)赛项主要专业器材。
(四)赛事用品:奖品、纪念品、赛事服装、赛事资料、赛事证件、赛事交通工具等。
(五)赛事财务审计顾问。
(六)赛事法律事务顾问。
(七)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支持。
(八)赛事网站的设计与维护。
(九)赛事形象策划、广告宣传;赛事资源开发。
附件2
企业合作意向书基本内容框架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工商注册资金、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近三年纳税情况、合作院校数量及层次等)
二、意向合作基本内容
三、向大赛提供的支持项目(设备、经费、技术等)及数量
四、提供竞赛设备一览表(如有)
五、提供竞赛设备的图片、技术文件、用户说明书
六、提供竞赛设备的市场投标价格、中标合同
七、承诺向参赛院校提供竞赛设备的优惠价格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企业近两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十二、其它企业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