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教育装备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办厅[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装备工作,我部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教育装备专家指导委员会,主要是对教育装备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请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所在部门(单位)和学校对委员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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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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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技工院校就业率达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