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3年验收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3-11-04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3年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19号)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组织专家对2010年度启动建设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专家组对照项目学校的建设任务书,重点审议了各项目学校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课程开发、实训条件与师资队伍建设、就业质量与社会贡献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地方政府和院校举办方承诺落实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示范建设成果辐射效果与社会认可度等。在综合考虑省级验收情况和验收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两部同意39所项目学校通过项目验收。其中18所项目学校结论等级为“优秀”,12所项目学校结论等级为“良好”(详见附件)。

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和院校举办方要充分发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引领作用,继续推动项目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进一步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适合的政策环境。各项目学校要对照专家组意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建设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3年验收结论一览表

2.“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3年验收专家组意见(分送)(略)

 

 

 

教育部    财政部

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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