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四期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骨干专家培训的通知
日期:2009-09-07 浏览


教高评中心函[2009]3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
为帮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组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水平,帮助专家理解评估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指标内涵,掌握数据平台的使用及其与新方案相适应的评估方法。受高教司委托,我中心分期分批进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骨干专家的培训。现将第三、四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宣讲新方案的实施背景、指导思想和设计思路,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平台的内涵;明确评估专家工作的要求;根据评估指标和数据平台模拟开展“果—因—效”分析,演练专家进校考察评估方法等。
二、参加培训人员
第三期培训主要面向四川、宁夏、江西、重庆、青海等地推荐的高职评估骨干专家;第四期培训主要面向陕西、甘肃等地推荐的高职评估骨干专家,具体专家名单见附件一。参会人员必须亲自到会,不得替换。因故不能参加,请提前告知。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交通方式
会议时间:第三期:2009年9月20日到 23日,19日报到,会期四天。
第四期:2009年9月25日到28日,24日报到,会期四天。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花园宾馆(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47号)
交通方式:
成都火车站-花园宾馆:55路、28路公交到春熙路南口下车,步行200米即到或乘出租车(约5公里)直达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花园宾馆:乘机场大巴到岷山饭店站下,岷山饭店站距宾馆约1公里。
四、会务相关事宜
会议由四川省教育厅协办,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因住宿条件有限,请勿带随行人员。请参会人员自带电脑并准备本校08年教学状态数据。
请各省教育厅(教委)通知参会人员于9月16日之前将会议回执发至我中心,或汇集本省参会人员会议回执统一发至我中心。
五、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评估中心联系人:郭栋、杨婧,联系电话:010-58582115、   58581135,传真:010-58582423,
电子邮件:guodong@moe.edu.cn、yangjing@moe.edu.cn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邹涯梅、任丹,联系电话:028-85251176、028-85229663。
附:1.参会人员名单
2.会议回执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抄送:高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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