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会议的通知
日期:2008-04-08 浏览
教高司函[2008]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的精神,落实教育部 《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08年4月中旬,在成都召开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会议。会议委托四川省教育厅承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 4月14日报到,4月15日~16日两天(16日晚可离会)。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高等职业教育的处级负责同志1名(如有需要,各省可安排1名评估专家参加)。
四、其他事项
1.为便于做好会议接待服务工作,请与会代表于4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传真:028-86110894
E-mail:cdduyu@126.com
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此次会议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接待。报到地点:成都市新会展中心世纪城假日酒店西楼(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号)。
具体事宜见该院通知。
3. 联系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李贤政,010-66096232,lxz@moe.edu.cn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杜  瑜,028-86110894(传真),13678130464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汤华文,028-85223941、85225890(传真),13880581968
五、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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