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有色鉴定〔2014〕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各有色金属行业各鉴定单位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经研究,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有色鉴定中心)决定于2014年8月19-20日在宁夏银川召开“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传达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精神;
(二)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的安装、实际上机操作及日常维护并进行现场答疑;
(三)明确有色鉴定中心关于鉴定相关单位采用模拟法或笔试法进行鉴定实际操作考核的职业(工种),在生产现场须追加至少一个月的综合测评的有关要求;
(四)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技术及有色金属行业题库软件;
(五)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座谈会;
(六)职业技能鉴定优秀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鉴定单位及与相关单位鉴定工作人员2-4人(参会人员请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
三、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8月18日全天
培训时间:2014年8月19-20日
培训地点:宁夏银川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会议和资料费每人1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
请各鉴定单位于8月1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的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有色鉴定中心(010-68790585)。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