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bjb 日期:2014-09-02 浏览

教职成司函[2013]194

各行业(专业类)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6号)要求,现就《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任务

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所列专业及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基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实际,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对《目录》基本框架、专业体系、专业简介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

二、任务分工

1.修订工作综合组主要负责《目录》整体设计,提出修订原则,归纳汇总各行业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研究解决整体优化问题。综合组按目前《目录》专业大类设置,分若干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由综合组指定的专家和各行业(专业类)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统称行指委)推荐的1-2名专家组成(见附件1),重点研究专业大类、专业类调整以及交叉专业修订方案。

2.各行指委分别成立修订工作行业专家组,由行指委委员,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院校专家组成。各行业专家组应根据本行业(部门)职能和实际业务范围,负责本行业(专业类)相关专业修订工作,形成修订工作报告,撰写相关专业简介。

3.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我司农村教育处、教产合作处、教学与教材处)分产业联络和指导各行业专家组工作,参加综合组工作小组相关会议。

三、修订要求

1.《目录》基本框架按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设置。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专业类别和专业划分可参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按照职业岗位群与技术业务领域同一性划分,兼顾学科分类。

2.《目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技术技能)方向、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基本学制、衔接中职专业、接续本科专业、是否适办五年制。

3.按“以宽为主,宽窄结合”的原则,专业设置以宽为主,专业(技术技能)方向具体化。对应新职业或技术领域发展已形成的职业群,可以新增专业;培养规格不适宜高职设置或多年没有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取消。

四、工作安排

1.准备与部署。20139月,召开《目录》修订工作启动会,进行工作部署;综合组组建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目录》专业大类、专业类框架,汇编参考资料;各行指委组建本行业专家组,研究制订工作计划。

2.调研与修订。201310月至11月底,各行业专家组就《目录》修订工作开展学校、行业、企业广泛调研,研究拟定本行指委所涉及专业类内拟新增、合并、取消和保留的专业,起草并提交《目录》修订工作报告和《目录》表(体例见附件2和附件3)。

3.汇总与征求意见。201312月至20141月底,综合组汇总整理各行业《目录》修订工作报告,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目录》整体优化问题,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向有关行业、企业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征求意见。同时布置各行业专家组撰写专业简介(具体要求另发)。

4.修改形成送审稿。20142月至3月底,综合组在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修改形成《目录》送审稿,提交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五、其他

1.各行指委要严格按照教职成〔20136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开展《目录》修订工作,充分认识《目录》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在《目录》修订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综合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苗林波、王国川,联系电话:5751953157519079,电子邮箱:gaozhi@crtvu.edu.cn

附件:1.综合组工作小组分工.doc

2.《目录》修订工作报告体例及要求.doc

3.《目录》体例及要求.doc

4.《目录》修订工作参考资料目录.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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