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3]194号
各行业(专业类)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6号)要求,现就《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任务
以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所列专业及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基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实际,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对《目录》基本框架、专业体系、专业简介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
二、任务分工
1.修订工作综合组主要负责《目录》整体设计,提出修订原则,归纳汇总各行业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研究解决整体优化问题。综合组按目前《目录》专业大类设置,分若干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由综合组指定的专家和各行业(专业类)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统称行指委)推荐的1-2名专家组成(见附件1),重点研究专业大类、专业类调整以及交叉专业修订方案。
2.各行指委分别成立修订工作行业专家组,由行指委委员,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院校专家组成。各行业专家组应根据本行业(部门)职能和实际业务范围,负责本行业(专业类)相关专业修订工作,形成修订工作报告,撰写相关专业简介。
3.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我司农村教育处、教产合作处、教学与教材处)分产业联络和指导各行业专家组工作,参加综合组工作小组相关会议。
三、修订要求
1.《目录》基本框架按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设置。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专业类别和专业划分可参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按照职业岗位群与技术业务领域同一性划分,兼顾学科分类。
2.《目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技术技能)方向、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基本学制、衔接中职专业、接续本科专业、是否适办五年制。
3.按“以宽为主,宽窄结合”的原则,专业设置以宽为主,专业(技术技能)方向具体化。对应新职业或技术领域发展已形成的职业群,可以新增专业;培养规格不适宜高职设置或多年没有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取消。
四、工作安排
1.准备与部署。2013年9月,召开《目录》修订工作启动会,进行工作部署;综合组组建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目录》专业大类、专业类框架,汇编参考资料;各行指委组建本行业专家组,研究制订工作计划。
2.调研与修订。2013年10月至11月底,各行业专家组就《目录》修订工作开展学校、行业、企业广泛调研,研究拟定本行指委所涉及专业类内拟新增、合并、取消和保留的专业,起草并提交《目录》修订工作报告和《目录》表(体例见附件2和附件3)。
3.汇总与征求意见。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底,综合组汇总整理各行业《目录》修订工作报告,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目录》整体优化问题,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向有关行业、企业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征求意见。同时布置各行业专家组撰写专业简介(具体要求另发)。
4.修改形成送审稿。2014年2月至3月底,综合组在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修改形成《目录》送审稿,提交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五、其他
1.各行指委要严格按照教职成〔2013〕6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开展《目录》修订工作,充分认识《目录》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在《目录》修订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综合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苗林波、王国川,联系电话:57519531、57519079,电子邮箱:gaozhi@crtvu.edu.cn。
附件:1.综合组工作小组分工
2.《目录》修订工作报告体例及要求
3.《目录》体例及要求
4.《目录》修订工作参考资料目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9月5日
附件1
综合组工作小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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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组 |
专业大类 |
参与的行指委 |
综合组 召集人 |
参与 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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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林牧渔大类 |
粮食、林业、农业、安全、环境保护、气象、水利 |
李志宏 王福海 |
农村 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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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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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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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建大类 |
建材、住房和城乡建设、艺术设计 |
严 冰 王国川 |
教产 合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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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化与药品大类 |
生物技术、石油和化工、食品药品、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工业、验光与配镜、艺术设计 |
阮智勇 马树超 周 胜 |
教产 合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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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食品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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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源开发与测绘 大类 |
安全、测绘地理信息、国土资源、煤炭、石油和化工、有色金属、电力、冶金 |
赵文亮 宋 凯 |
教产 合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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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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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通运输大类 |
机械、工业和信息化、邮政、船舶工业、交通运输、民航、铁道、物流 |
武马群 刘小芹 李怡民 |
教产 合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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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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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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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经大类 |
财政、电子商务、供销合作、金融、商业、外经贸、统计、物流、 |
赵丽生 王茹芹 王自勤 |
教学与教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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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药卫生大类 |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验光与配镜、中医药 |
姜大源 刘 晨 |
教学与教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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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旅游大类 |
餐饮、旅游 |
韩玉灵 李永泉 |
教学与教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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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化教育大类 |
体育、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族技艺、美发美容、外语、文秘、教育、艺术设计 |
江小明 刘 臣 |
教学与教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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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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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安大类 |
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余祖光 刘义国 |
教学与教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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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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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大类 |
附件2
《目录》修订工作报告体例及要求
一、专业目录修订调研情况
在面向行业组织、企业、院校进行专业目录修订工作调研中,汇总、整理专业目录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调整建议。
二、调整、修订目录的依据和说明
根据职业分类、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以及行业准入标准的变化情况,分析说明调整、修订专业目录的依据和可行性等;说明拟调整、修订专业目录的总体情况。
三、新旧目录对照表
按照拟新增、合并、取消和保留专业,填写新旧专业目录调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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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新专业名称 |
对应原专业名称 |
原专业代码 |
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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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合并、取消或保留(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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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目录》体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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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大类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技术技能)方向 |
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
基本学制 |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
是否适办五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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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要求:
1.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由综合组统一确定。
2.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应清晰直白,应能涵盖专业内涵,名称一般不超过8个字,应不带有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等特殊符号。
3.专业(技术技能)方向: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或职业领域确定。
4.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参照《职业分类大典》中的中、小类确定,应标注编码。
5.职业资格证书举例:本专业学生毕业应取得的主要职业资格证书。
6.基本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高等职业学校学制一般为3年。
7.衔接中职专业举例:对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确定。
8.接续本科专业举例:对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
9.是否适办五年制:根据行业实际需要、专业特点、就业岗位要求确定,填“是”或“否”。适办五年制的专业一般为,培养要求学生年龄小、技能训练时间长、多种能力或多个专业方向复合。
附件4
《目录》修订工作参考资料目录
1.《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概览(2007年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2005-2008目录外专业概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修订过程中如有最新版本颁布,应参考最新版本);
6.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证书、新职业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nvq.ne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