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一、 个人存档条件与范围
1、 准备从原单位调出、正在寻找接收单位的人员;
2、 准备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具有干部或工人身份的人员;
3、 户口在北京、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 其它流动人员;
5、 存档人员年龄:一般要求男45岁以下,女35岁以下。(如果从92年10月起不间断交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可放宽为: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二、 个人存档程序
1、 存档人员口头或书面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意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若存档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书指定的代办人前来办理时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向存档人介绍本中心存档服务功能,针对存档人员的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3、 具备存档条件者,由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向存档人员原工作单位开商调函;
4、 存档人员持商调函回原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5、 经审核档案材料齐备后,双方签订《个人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
6、 存档人员提供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办理个人存档凭证并按规定预交一年档案管理费240元。档案管理费应逐年按时交纳;
7、 存档接收后二天内将档案回执退回原单位。
三、 个人转出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 存档凭证(存档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有书面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相关复印件);
2、 存档人员与有色金色工业人才中心签订的《个人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
3、 接收单位商调函。
四、 个人转出档案程序
1、 存档人员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为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存档人具体办理转档时间。存档人持上述转档材料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办理转出档案手续并按规定结清存档费用;
3、 存档人员在《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留联系电话,并按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要求将档案回执送回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存档注意事项
一、 存档人员须按时交纳档案管理费、接受各种服务时须出示存档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存档人员中重名的很多,以避免张冠李戴,给您造成不便;
二、 来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办事前应先来电话咨询,弄清办事程序及所需证件材料等,免得因跑冤枉路而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三、 存档期间若您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应要求调出单位为您出具工作鉴定,并将鉴定材料交人才中心存档,这能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对您今后工作、办事很重要;
四、 存档期间若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人才中心,以便有事能及时通知您,确保您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 调出档案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我们,我们会提前为您整理好档案,第二个工作日之后您可随时取走档案,减少您在人才中心等候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