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色鉴定〔2015〕17号
关于开展全国有色金属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的统筹规划,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竞赛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行业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必须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专业分会、代管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职业(工种)最具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申报企业级竞赛的主办单位必须为协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或会员单位。
(三)申报的行业级二类竞赛和企业级竞赛应冠以“××年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技能大赛——××职业(职工)技能竞(大)赛”名称(见附件1)。主办单位必须具备举办相关竞赛的实践经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经费来源。
(四)竞赛所设置的职业(工种)应与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密切相关且企业从业人员较多,并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有明确的定义。行业级二类竞赛和企业级竞赛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不同于该年度协会主办的国家级二类竞赛和行业级一类竞赛职业(工种)。
(五)申报的详细要求请参考《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的通知》(中色协人字〔2015〕79号)。
二、申报材料
(一)根据《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要求,行业级二类竞赛和企业级竞赛,应向协会申请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举办竞赛活动的申请报告。
2.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3.竞赛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二)请各单位在总结分析历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行业级二类竞赛和企业级竞赛,原则上应于决赛前2个月向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指导中心)提出备案申请并报送相应材料,经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协会组织人事部审批。
2.各类竞赛决赛参赛选手的所在单位应于决赛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鉴定指导中心申报相关材料。所申报的材料应在竞赛备案当年的11月30日前上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蕊(18610980909) 张振花(18601965127)
张铮(13911564856) 连仁杰(13810946919)
联系电话:010-62254235 010-62246615
传真:010-68790585
邮箱:lirui@ysrencai.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7号楼402室
邮编:100048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QQ群:193926979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微信公共平台二维码:

附件下载:1. 关于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各级竞赛命名要求说明
2.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201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