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
部分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
2009年6月3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9]88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采纳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的建议,明确将金属加工用的硬质合金制的刀具等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轧制后未进一步加工的无衬背铝箔等提高到15%、直径≥30cm的单晶硅棒提高到17%。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来源:协会市场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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