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的破坏力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10-02-01 浏览

“人才”的破坏力

来源:北大纵横

  最近在看《明朝那些事儿》第七卷,和前面二十几章的幽默调侃的风格相比,结局卷显得异常严肃与沉重。加速明王朝覆灭的原因,天灾人祸俱备,外敌入侵、连年灾害固然不可忽视,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因素。看到书中描写王公大臣的亮相,不由得想起用人之道,特别是“人才”的破坏力。
  《左传》曾经说过“盖天下国家之事,败于小人者十一,败于君子者十九。盖小人骨柔,其气馁,其愿欲易售,其营垒亦易跛;惟君子之才品自不同,而业已为众所推,其自负也常亢而不肯干,于是为深刻,为褊浅,为执坳,不能舍己从人,以佐国家之急。” 翻译过来就是“天下国家的大事,毁在小人手上的十件里通常只有一件,毁在君子手上的,十件里面常常有九件。因为小人是个贱骨头,没有什么大志,有什么欲望很容易满足,有什么心机也很容易被人家看破;但是君子就不一亲,他往往自认为才高八斗,品德一流,别人都说他是楷模,于是就十分骄傲,常常不愿意委曲求全,做事情不是过度的极端,就是过度的肤浅,最糟糕的是脾气还非常的拗犟,碰到国家有难,还不愿意牺牲自己。”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普通的员工做错事情对于企业的影响是相对较小的;但是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由于他们所处的位置和影响力,他们做错事情能够较大程度影响企业经营甚至影响企业发展方向。对于这些岗位的员工,必须要准确甄别出真正的人才和破坏性人才。
  企业的竞争与发展离不开人才的竞争,企业战略决策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关键看是否能将企业成员团结在统一目标之下,这就在于所选用的人能否真正的接受企业的价值观。有德有才的人好比屠龙宝刀;有才无德的人就是七伤拳,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对于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的人,不论有什么才能、多的业绩,都坚决不能用。因为这样的人用的越多,企业的实际工作与企业发展的价值观就会越背离。企业在选人用人方面,应当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
  杰克?韦尔奇在中国讲学时,曾经讲过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什么样的人企业坚决不能用?是有业绩、有能力,但不认同你公司的文化,也就是说和企业的价值观不同,这样的人坚决不能用,坚决不能在企业呆着,更不能进入企业高层。”认同企业文化、认同企业价值观是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
  目前许多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面临企业由初创期向成长期的转型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人才”的阻力。应当承认他们在企业过去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面临变革时,他们的价值取向明显不再与企业保持一致;面对企业的转型,他们以功臣自居,不是认同、融入、维护和发展,而是采取对立和冲撞,甚至践踏、破坏原有良好的企业文化,最终造成士气瓦解、人心离散,这样的教训是非常惨痛的。这样的人对企业所带来的破坏力和杀伤力是巨大的,这样的人企业是坚决不能使用的。
  企业的发展讲求“以人为本”,这是对于那些能够认同企业价值观,能够有道德操守的员工;对于缺乏职业素质、缺乏敬业精神、缺乏团队精神的人,需要及时甄别和清除出企业,以免“一粒耗子屎坏了一锅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