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资最大的受害者是企业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08-03-24 浏览


降低工资最大的受害者是企业



    降低工资的消息,对企业员工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在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管理者除了裁员,往往会采取降低工资的办法,让员工分担企业的困难。虽然作为管理者似乎理直气壮,但员工是难以接受的。一般情况下,降低工资并不会减少工作量,而工资降低则会使员工感到企业“欠”了自己,自己的利益被企业无偿地占有了。
    降低工资,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资金压力,但对企业的竞争力会造成难以避免的严重危害。
    降低工资,与以前的工资形成了利差,即:原来的收入高于现在的收入,这就意味着原来占有的价值大,现在占有的价值小,二者相比,前者是最大利益。
    降低工资,是强行设置利差,强迫员工承认新的最大利益的标准,即:现在的工资标准是最大利益。但由于员工已经占有过更大的利益,因此,低于过去的工资,绝不会被员工作为最大利益。
    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人的第一选择。最大利益改变了,人的选择必然随之改变。
    当降低工资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后,当同样的劳动却得到低于过去的工资时,员工必然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努力。他们为了挽回收入降低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必然会想方设法通过减少自己的工作量和降低自己的工作效益来使自己的付出与降低后的工资相当。
    降低工资通常会使员工出现如下行为:出工不出力;寻找借口,故意拖延;不愿承担责任,互相推诿;利用企业制度漏洞谋私利,等等。这些行为使企业效率和效益大打折扣。
    所以说,降低工资最大的受害者是企业。
    当企业面临困境时,宁可裁员,也不要轻易降低工资。降低工资,要么导致优秀员工流失,要么导致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活力下降。
    当企业的工资标准一旦形成,只可提高标准,不可降低标准。假若强行设置利差,降低最大利益的标准,违背利益选择定律——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人的第一选择,必然导致企业竞争力的衰弱。
    如果企业为了摆脱困境不得不降低工资,可以重新招聘一批新员工——只要这些人能够取代原来的员工,并认可降低后的工资标准。对于新人来说,降低后的工资标准是原始最大利益,不存在降低最大利益标准的问题。新人的补充,还会使原有的员工不敢懈怠。
    企业不要试图要求员工与企业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只有利益才能最有力地维系员工的忠诚,只有利益才能最可靠地保障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没有利益,必然树倒猢狲散。

来源:锦绣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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