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通知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11-02-21 浏览

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有色金属分会文件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有色行指委[20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及在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素质,培养和选拔适应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快速健康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拟于2011年5月下旬举办“第二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技能竞赛)。本届技能竞赛由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有色金属分会、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主办,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办,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技能竞赛以“提升后备人才技能素质和水平”为主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以满足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对技能人才的需要。
二、竞赛组别、职业及依据标准
竞赛组别:高职及以上学生组、中职学生组
高职及以上学生组竞赛职业:金属轧制工(6-02-08-02)、化学检验工(6-26-01-01)、数控车工(6-04-01-01)、工程测量工(6-01-02-04)
中职学生组:焊工(6-04-02-05)、钳工(09-015)
高职及以上学生组竞赛职业按照《化学检验工》、《数控车工》、《工程测量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命题,《金属轧制工》按照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命题。
中职学生组竞赛职业按照《焊工》、《钳工》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命题。
三、参赛人员
凡思想品德端正,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积极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四、竞赛方法
1、竞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竞赛实施方案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印发。
2、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的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7。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4月中旬为预赛阶段。决赛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预赛阶段。预赛由各参赛院校组织实施。各参赛院校应根据竞赛总体安排,在预赛基础上根据各竞赛职业技术文件中对参赛人数的要求推荐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2、决赛报名。具体时间和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3月-5月间登录中国有色金属教育培训网(www.cnmet.org)或有色人才网(www.ysrencai.com)报名了解竞赛具体安排,下载竞赛报名表。
3、决赛安排。参赛队由各院校确定1名领队、各竞赛职业设1-2名技术指导,统一参加决赛。决赛的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安徽省铜陵市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六、竞赛费用
本届竞赛按照“以赛养赛”的原则,竞赛费用采取代表交纳参赛费、有关企业和院校赞助的办法筹措。
报名费:800元/校
参赛费:
(一)化学检验工、工程测量工、数控车工、焊工、钳工五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含观摩大赛人员)每人须交纳费用 1000元;
(二)金属轧制工参赛选手、指导教师每人须交纳费用300元。
报名费于决赛前十五天汇至主办方账户,参赛费于决赛报到时交纳,参赛单位领队(1人)、组委会聘用裁判员免交参赛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奖励办法
竞赛决赛对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院校分别设立奖项。
(一)参赛选手奖项及名额
团体奖项及名额如下:
1、团体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2、团体优胜奖若干;
3、各竞赛职业团体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4、各竞赛职业团体优胜奖若干。
个人奖项及名额如下:
1、一等奖,各竞赛职业总成绩排名前三者;
2、二等奖,占参赛选手数量的30%;
3、三等奖,占参赛选手数量的40%;
4、鼓励奖若干;
5、各竞赛职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优秀奖,名额为参赛选手的30%(成绩不低于60分);
6、实际操作考核各竞赛项目优秀奖,名额为参赛选手的30%(成绩不低于60分)。
经有关部门核准后,中职组一等奖获得者毕业时可申请直接晋升高级工,二、三等奖获得者如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者毕业时可申请直接晋升中级工;
高职组一等奖获得者毕业时可直接申报参加有色金属行业技师评审,二、三等奖获得者如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者毕业时可直接晋升高级工。
当参赛选手或参赛团队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成绩相同时,则依据参赛选手竞赛使用总时间少者排名在前。
(二)指导教师奖项及名额
1、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个人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老师(每位学生可有两名指导老师);
2、指导教师奖,授予个人奖项二、三等奖获奖者的指导老师。
(三)参赛院校奖项
本届竞赛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设立的奖项有:特殊贡献奖、最佳支持奖和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竞赛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竞赛组委会下设专家组和竞赛评判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技术文件撰写及裁判工作。
2、精心组织。各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院校的实际,认真组织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本次竞赛。在实施过程中,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竞赛成绩的客观真实。各院校要加强对本次竞赛的领导,切实组织好竞赛预赛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决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预赛结束7天之内书面报告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3、做好宣传和技术点评。各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技能,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载体,带动更多的学生争当技能型人才,为行业发展多做贡献。做好竞赛技术点评,总结竞赛经验,提高竞赛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适应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要。
4、赛前培训。结合竞赛需要针对不同项目组织参赛学校的教练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竞赛前1天参赛选手可有计划地到竞赛设备上进行现场观摩。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办方: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主办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账 号:0200049309201140604
联系人:佟淑杰 祝丽华 宋凯
电 话:010-62259486(兼传真)、62225367、13146586580(祝)
E-mail: zlh6580@126.com
承办学校: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秦新桥
电 话:0562-2608629、13965215573
附件:(请登陆中国有色金属教育培训网下载www.cnmet.org)
1、第二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表
2、第二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举办 第二届 行业 学生竞赛 通知


抄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职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1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