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工程、政工、新闻、职教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条件:
见《有色金属行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份)。按表中封二“填表说明”填写;第6页“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填写本人从事技术工作的感受和取得的业绩,字迹要工整;第8页“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中要包含“该同志已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申报”字样,并加盖公章;
2、《综合材料》(一份),由单位撰写,2000字左右,重点介绍被评审人任助理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取得的成果,年度考核情况,明确单位的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取得助理职务后独立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送审论文一篇;
4、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说明;
5、所在单位提交破格晋升申请报告,说明申报人所符合的破格条件;并经一名同行专家(高级职务以上)推荐(填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
6、有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助理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及有关论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请在每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8、业绩摘要(不超过110字,自附B5纸张),应准确、精练的反映申报人任助理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装好,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和申报系列,连同《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于2006 年11月20日前送(寄)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综合处。
联 系 人:靳建新、郝满香
联系电话:010-63971841,63971842
报送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2号831室 邮政编码:100814
为组织论文评阅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需交评审费300元/人,请各单位在报评审材料时统一将评审费交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或提前汇入有色人才中心账户。
联 系 人:冯大庆
联系电话:010-62229629
单位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九号 邮政编码:100035
单位名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账 号:0200002909014456032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新街市支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