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交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有色人才中心各位存档人员:
    目前,由于07年社保缴费基数未定,暂时无法按准确金额收费,为不使您的医疗保险中断,请您于3月20日前到我中心预交部分养老、失业、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等费用3000元,逾期未交,从07年4月开始,您的医疗保险将中断,医疗保险中断期间看病所发生的费用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4月份社保基数确定后,请您再来人才中心按实际缴费金额补齐各项保险费用,避免以后各月发生断交,给您自身利益造成损失。
    另:1、根据2007年新实施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精神,从07年4月起,养老、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规定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以后最低缴费基数逐年提高,最终到2011年最低缴费基数达到社评工资的60%)。
    2、新的养老保险办法,同时调整了计发养老金的标准,对缴费时间长、缴费基数高的参保人员,计发养老金时也将与缴费时间短、缴费基数低的有所区别。
    请广大存档人员注意关注各媒体有关新政策报道。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人事代理部
2007年3月5日
关于2007预交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解答
1、问:您好!2007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还是规定为本市最低工资吗?
答:不是。北京市2007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最低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
2、问:调整后的最低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养老、失业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以后最低缴费基数按照5年逐步调整到位,每年递增5个百分点,最终到2011年最低缴费基数达到平均工资的60%。
3、问:2006年度的社平工资是多少?
答: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于当年3月下旬由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
4、问:短信通知我预缴社会保险3000元,能否等到缴费基数确定后再缴纳?
答:由于新的缴费基数尚未确定,并因医疗缴费实行上缴制度,本月交下月。为不使您的医疗保险中断,我们采取预交社会保险费。
5、问:预交社会保险费3000元交至几月份?
答: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尚未确定,具体交至月份也不能确定
6、问:2007年1-3月份的养老失业保险我还没有缴纳,2007年1-3月份的缴费基数还是实行原规定的缴费基数吗?
答:对。还是实行原来规定的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