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的形式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作者: 日期:2009-09-11 浏览
我国的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承包工、派遣工、小时工、自由职业者等。

国有企业对灵活就业的用工可归纳为两类:

  一类是由国有企业、劳动部门或社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将下岗失业人员有组织地派往本企业或其它企业,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与劳动者本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只与派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

  另一类是企业直接面向社会招用的临时工、劳务工、季节工等,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一般不是有组织地受雇和进入企业,而是以独自和分散的方式受雇于企业,企业与受雇者直接达成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

国外对灵活就业形式的划分:

  非全日制就业、短期就业、派遣就业、季节就业、待命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承包就业、独立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11种就业方式。

  劳动者的就业岗位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就业合同,从事指令性工作,在合同期内劳动者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属工薪劳动者,用人单位遵照有关法律和就业合同内容履行雇主义务;

  待命就业,劳动者的就业岗位虽也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者也从事指令性工作,但一般双方不签定劳动雇用合同;

  承包就业、独立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4种就业方式,劳动者的工作是自己争取创造的,劳动者不与任何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只是提供产品或技术、劳务服务,属非工薪劳动者。

  另外,国外通常把短期就业、派遣就业、季节就业、待命就业统称为临时就业,而且上述四种就业方式中都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工时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主题: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