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协有色金属分会文件
有色职会[2009]10号
关于收缴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有色金属分会2009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有色金属分会章程》的规定,会员单位除享受应有的权利之外,还应尽相应的义务。按期交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之一。2009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缴纳工作已开始,为保障分会能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保障分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请贵单位按照以下标准缴纳2009年度会费。
会费标准: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
请于3月30日前将会费直接寄到中国职协有色金属分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或在参加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有色金属分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时直接缴纳。
开户单位: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新街市支行
银行帐号:0200002909014456032
联系电话:010-62259486
联 系 人:刘尚梓 肖甦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收缴 分会 会费 通知
抄报:分会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国职协有色金属分会 2009年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