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有色鉴定[2009]16号
关于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
竞赛申请备案、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于2008年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色协人字〔2008〕038号),并得到了一些企业的响应,2008年有七家企业做了竞赛申请备案、立项工作。通过企业的竞赛备案,共产生21名有色金属行业技术能手。另外,经过近一年的试行,一些单位对《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试行)版提出了修改意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也组织有关人员研究、修改,并与近日重新印发了 《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的通知》(中色协人字[2009]036号,点击下载) ,根据中色协人字[2009]036号文件要求,做好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备案、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认真学习《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中色协人字[2009]036号)(详细内容可登陆有色人才网www.ysrencai.com)基础上,积极做好有色金属行业各类竞赛项目的申请备案、立项工作。
二、“中国铝业杯”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二类)项目已于1月份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申请备案,拟竞赛职业为叉车司机和化学检验工职业下的分析工,目前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
三、凡愿联合主办行业(含中央企业集团)级竞赛和自行主办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级竞赛活动的企业,请于2009年3月30日前到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合署办公)办理竞赛备案、立项手续。
四、办理备案、立项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举办竞赛活动的申请报告;
(二)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三)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初步方案;
(四)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情况简介;
(五)竞赛经费来源。
五、各申请单位设置的竞赛职业(工种)应该是与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密切相关、企业从业人员较多、便于组织实际操作比赛,并在国家职业(行业鉴定)标准中设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职业(工种)。
六、请各申请单位在与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电话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将申请备案、立项的相关材料邮寄或派人送到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 艳、谢承杰
联系电话:010-62254235、62218766
传真电话:010-62254235
电子邮箱:cntrc@263.net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7号楼402室
邮政编码:100048
附件: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技能竞赛 申请备案、立项 通知
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9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