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培养充足技能型人才——车秀兰代表谈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后,我省代表热烈讨论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车秀兰代表认为,这是基于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现实需要而作出的重要判断和战略部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适应我国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需要,努力培养出充足的技能型人才,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中,发挥重要作用。
车秀兰认为,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类、各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整体构成。科学、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启蒙教育匮乏,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不到位,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缺位,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隔绝等问题。这是造成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弱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完善、不科学的表现。所以,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加快推进。一是丰富性。职业教育体系应呈现出职业教育层次的多重性、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教育手段的先进性等。使人真正感觉到职业教育是丰富多彩的,进入这个体系的人有足够的、充分的选择机会和发展的广阔空间。二是开放性。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与其他教育类型也具有高度的关联性,连接紧密,通道畅通。它向所有人开放,为所有的机构服务。三是通融性。它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所有的教育类型都是贯通交融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学习者可以根据意愿在其中随意进出,随时转换。四是终身性。适应终身教育发展趋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再仅仅是为职业岗位服务,而是服务于人的一生发展,传授社会个体生涯发展的能力,指导其形成较强的社会适应性。
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充分证明,有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一个人在生涯中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职业教育,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退出职业教育而进入学术教育系统,完全由学习者根据自身的能力、兴趣和意愿而定,有助于其实现个体最优发展。
就我国如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车秀兰建议:一是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现代职业教育的功能、地位,职业教育主体的责任、权利、义务与利益,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框架,依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完善和发展。二是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从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角度,积极改善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防止新的教育不均衡问题的出现。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防止“空心化”。要确保职业教育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型人才。三是积极推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要尽快出台一些校企合作办学的优惠政策,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四是完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技术手段。包括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职业启蒙教育,加快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适当扩大中职毕业生对口升高职的比例,重视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体系形成的政策环境与社会环境,使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一样,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车秀兰认为,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类、各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整体构成。科学、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启蒙教育匮乏,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不到位,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缺位,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隔绝等问题。这是造成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弱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完善、不科学的表现。所以,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加快推进。一是丰富性。职业教育体系应呈现出职业教育层次的多重性、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教育手段的先进性等。使人真正感觉到职业教育是丰富多彩的,进入这个体系的人有足够的、充分的选择机会和发展的广阔空间。二是开放性。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与其他教育类型也具有高度的关联性,连接紧密,通道畅通。它向所有人开放,为所有的机构服务。三是通融性。它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所有的教育类型都是贯通交融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学习者可以根据意愿在其中随意进出,随时转换。四是终身性。适应终身教育发展趋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再仅仅是为职业岗位服务,而是服务于人的一生发展,传授社会个体生涯发展的能力,指导其形成较强的社会适应性。
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充分证明,有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一个人在生涯中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职业教育,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退出职业教育而进入学术教育系统,完全由学习者根据自身的能力、兴趣和意愿而定,有助于其实现个体最优发展。
就我国如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车秀兰建议:一是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现代职业教育的功能、地位,职业教育主体的责任、权利、义务与利益,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框架,依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完善和发展。二是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从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角度,积极改善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防止新的教育不均衡问题的出现。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防止“空心化”。要确保职业教育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型人才。三是积极推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要尽快出台一些校企合作办学的优惠政策,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四是完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技术手段。包括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职业启蒙教育,加快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适当扩大中职毕业生对口升高职的比例,重视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体系形成的政策环境与社会环境,使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一样,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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