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日期:2010-05-13 浏览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色协人字[2010]0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在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大力提倡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激发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技术、钻研业务的热情的形势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于2010年5月至9月联合举办“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有色金属行业广大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标准化操作技能和职工业务素质为目标,通过竞赛构筑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体现有色金属行业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职工技术实力,展示技术工人生产技能水平,激发全行业技术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热情和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及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竞赛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分别成立竞赛办公室和竞赛技术委员会等组织,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各项技术支持和执裁、竞赛结果的核实、确认、呈报等方面工作。
  三、竞赛职业(工种)及竞赛方式
  本届技能竞赛设置电解精炼工、阳极工(炭素焙烧工)和露天采制机械电修工(维修电工)等三个职业(工种),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各企业(集团)为组织单位,结合企业自身需要,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相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决赛在竞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竞赛办公室和竞赛技术委员会等组织负责,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在指定场地进行。
  四、考核标准
  电解精炼工按照《电解精炼工—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工及技师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为考核标准;
  阳极工(炭素焙烧工)按照《铝电解工—国家职业标准》和《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铝电解用炭素焙烧工》中高级工及技师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为考核标准;
  露天采制机械电修工(维修电工)按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工及技师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为考核标准。
  竞赛期间将聘请有关专家,结合有色金属行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考试和考核内容及评判标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五、工作要求
  “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有色金属行业的又一次全国性重要赛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竞赛职业(工种),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有序安排,扎实开展预赛活动。通过预赛选拔出思想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过硬的技术尖子,参加本届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六、选手名额及报名时间
  各单位在报名参加电解精炼工、阳极工(炭素焙烧工)和露天采制机械电修工(维修电工)决赛过程中,电解精炼工可按每一单位每一金属品种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赛,阳极工(炭素焙烧工)和露天采制机械电修工(维修电工)可按每一单位每一职业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赛。参赛对象是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请报名参赛单位于5月31日前将预报名表(见附件2)分别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铝业公司党群工作部;于7月10日前将参加决赛人员名单(见附件3)分别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铝业公司党群工作部。
  七、表彰奖励
  为了在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提倡“人人学技术,个个钻业务”的精神,对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和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选手,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第4至1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前6名的选手,直接推荐参加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的“有色金属行业技术能手”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届竞赛设团体优胜奖三名、团体优秀奖若干名,按照获得竞赛累计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分别获团体优胜奖第一、二、三名,并颁发竞赛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评选团体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竞赛荣誉证书。
  (五)对参加竞赛决赛执裁的全体裁判员颁发聘书。
  (六)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前6名选手所在单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八、其它
  为使各报名参赛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消化竞赛技术文件,并进一步完善技术文件,竞赛组委会决定拟于6月中旬分别举办由各报名参赛单位三个职业教练员参加的“竞赛技术文件研讨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4)。
  凡需订购与竞赛工种相关资料的单位(见附件5),可与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有关竞赛技术文件、研讨培训班举办时间、地点以及决赛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承杰 王南 连仁杰 张艳 杜楠
  电 话:010-62254235 68790478 62218766 82298282
  传 真:010-62254235 82298298
附件:
1、“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报名表
3、“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表
4、“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研讨培训班报名表
5、“中国铝业杯”第四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涉及主要书籍订购单